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其中黄莉、
周明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劲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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