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个要素。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
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
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建立和不断地完善印章使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
管理、资金借贷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相关的专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投资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条 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
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
制,并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应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地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公司财务应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的月度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其控股子公司应遵照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十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十五条 按照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
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第十六条 参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
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要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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