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4 18:35:05 股吧网页版
星宸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9 月 4 日,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林永育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瑞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关于选举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被提名人赵瑞昆先生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陈立敬先生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周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为薛春先生(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独立董事)、易若峰先生(独立董事)、林永育先生、周爱女士,其中由独立董事薛春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上述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1,06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421,715,232 元,公司总股本由 421,060,000 股变更为 421,715,232 股。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现行《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
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商事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商事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登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