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证券代码:301536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公司因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7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171.5232万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92.7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2%,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94.88%;预留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12%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3.2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07人,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任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前述人员包括部分中国台湾籍),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前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以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含)授予完成,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