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68,972.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98,088.3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8500 吨汽
1 车特异型高强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浙江华远
度紧固件项目
合计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69.81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 万元,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减。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 剩余募集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预计节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 资金本金 收益扣除手 余募集资金
金额(A) 金额(B) (C) 续费后净额 (E=A-B+D)
(D)
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 26,269.81 22,258.35 4,011.46 21.25 4,032.71
型高强度紧
固件项目
注: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
除因募投项目结项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尚存有 119.77 万元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其中 3.08 万元为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置换。剩余 116.69 万元,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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