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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