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9.70%,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76,7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5,012,650.00 元,
坐扣承销费 46,463,099.53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78,549,550.47 元,
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3,083,580.39 元(不含增值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5,465,970.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2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661.51 22,661.51
2 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 7,460.49 7,460.49
设项目
3 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 4,965.50 4,965.50
合计 35,087.50 35,087.50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04,590,970.08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6.2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 13,000.00 万元
用于公司“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使用超募资金 6,906.05 万元用于“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建设。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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