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522 证券简称:上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必需的原则,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原监事会主席、监事在第二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贯彻《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精神,公司拟依据前述相关规则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1 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材料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 材料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
2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346652950774。 911305346652950774。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 中文全称: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
3 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全称:ZHONGHANG SHANGDA 英文全称:SHANGDA SUPERALLOYS
SUPERALLOYS CO.,LTD. CO.,LTD.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4 新增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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