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3,591,770.6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8,552,089.86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拟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为:以公司总股本 114,399,99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 1,083,933 股后的 113,316,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99,481.74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5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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