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7:15:14 股吧网页版
飞南资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目 录

目 录 ...... 1
释 义 ...... 2
第一节 律师声明 ...... 4

第二节 正 文 ...... 5

一、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 5
二、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 6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 9
四、结论意见 ...... 1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飞南资源、公司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自律监管指南》 指

办理》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中国 指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指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注:1.本法律意见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或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为行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111 号
致: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信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