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 YAN LAI(陈燕来)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
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制定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人
民币 6,912,743.30 元。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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