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8:07:20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5-039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钱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

关联董事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62,579,835.62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