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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8:05:11 股吧网页版
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盟固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4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5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923,409.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6,636,590.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A14971 号)。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年产 1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70,000.00 24,663.6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产线运行及调试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资金投入、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将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30,66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015 号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投入金额 调整后投入金额 调整后的募集资
号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 70,000.00 30,668.00 24,663.66
材料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720.07 万元(含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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