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致尚科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7.0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7.6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493.9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6,56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68,924.7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9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资金用途
态
浙江春生电子有限 86021110000217 本次注 电子连接器扩产
宁波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公司 779 销 项目
浙江春生电子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 19271901048888 本次注 电子连接器扩产
公司 桥支行 888 销 项目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 18,031.87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目前,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上述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致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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