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9:01:15 股吧网页版
弘景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公司董事长赵治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中山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 28 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为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