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1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现
有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2025-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4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5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6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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