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9:18:16 股吧网页版
钧崴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编号:2025-034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史兴松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颜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相关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拟提名颜睿志先生、翁文星先生、金昉音女士、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颜睿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提名翁文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提名金昉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提名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