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并延长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事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延长授权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福事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8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213.66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66.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14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元) 资额(万元)
1 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1,950.04 32,105.4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60.92 5,460.9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7,410.96 57,566.3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推进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5.3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延长授权期限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部分产品尚未到期赎回,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进行调整并延长授权期限。调整后,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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