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已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 6 月 30 日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34,700.8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468,793.41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25 年半年度公司弥补亏损 0 元、按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46,879.34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1,885,418.99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0,785,618.67 元,公司股本基数 115,718,000 股。
3.公司拟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5,71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578.59 万元(含税);
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共计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4.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上半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78.59 万元;上半年度未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上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578.59 万元,占上半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40.65%。
(二)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满足中期分红条件。本次半年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未超过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额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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