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 1 号楼 132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法定人数。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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