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206,375.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 币 84,927,085.16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79,289.84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
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
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2)、《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账
账户
序 账户 户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号 用途 名
[注 1]
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761477519651 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40629404 注销
安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4000024319201113250 注销
龙智 深
圳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29000015866984 注销
能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33833010016323092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