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管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基本工作原则,有效把握、引导舆论导向,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分子公司,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分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机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应对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
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并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或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处理方案;
(三)组织协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妥善处理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及沟通汇报工作;
(五)负责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舆情管理组进行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管理公众媒体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组副组长。
第八条 舆情信息收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境内外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监测、收集的配合单位,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较大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有效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地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