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3.06 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4,468 股至 928,93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7%至 1.55%。具体回购股
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由
不超过人民币 43.06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96 元/股(含本数)。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5,549 股至 931,0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8%至 1.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26,0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35%。最高成交价38.95元/股,最低成交价 24.73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0,005,047.6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