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
暨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53)。
一、 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3.85%。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该部分回购期限于2024年5月18日届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59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9元/股、最低价为12.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8,010,494.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暨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1)。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7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
37,121,46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1.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4.70元/股,成交均价为77.82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7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37,121,46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1.5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4.70元/股,成交均价为77.82元/股。目前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115,000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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