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
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
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53.85%。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已实施完毕。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59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9元/股、最低价为12.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010,494.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暨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2月11日,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已实施完毕,即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整体方案
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累计1,452,9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15.39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11.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465,828.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
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减持
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年2月21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
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完成此部分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92,393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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