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19:06:19 股吧网页版
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1。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1 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为行使薪酬与考核委员职责。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四、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值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研发支出增长率(B)

(以 2024 年为基准) (以 2024 年为基准)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30.30% 18.00%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6 年 50.00% 35.70%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7 年 65.00% 49.27%

注:上述“营业收入”与“研发支出”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实际研发支出增长率为 b,则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的公式为:X=(50%×a/A+50%×b/B)×100。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对应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

X≥100 分 100%

85 分≤X<100 分 85%

70 分≤X<85 分 70%

X<70 分 0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P)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