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5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文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文辉先生、陈晓兰女士、王志伟先生、张贞智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吴星宇先生、郭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
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文件,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董事陈晓兰、胡丹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董事陈晓兰、胡丹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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