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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20:31:15 股吧网页版
挖金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及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应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允许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对公司外汇风险敞口的谨慎预测,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本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构成关联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第四章 业务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公司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联系与管理;

(二)公司内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负责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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