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日常监管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营,管理企业法人资产,同时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与规定。
第五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存在控股其他公司情况,或存在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应参照本制度,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源、资产、投资等公司整体运行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八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外,不干预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各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制度与规定。
第九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
公司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
分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某一控股子公司单独的管理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三章 控股子公司的设立
第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的设立(包括通过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情投资等不规范投资行为。
第十四条 设立控股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必须经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第四章 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十五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与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有)协商制定其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 公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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