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7:53:04 股吧网页版
天山电子:关于注销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51元,共计募集资金79,846.3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6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4,384.79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71.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
未使用的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合计约 18,843.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含利息费用为 16,974.0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 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天山电子檀圩园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和天山电 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天山电子檀圩园区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资金 不足部分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3,822.1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及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截至本公告日,为便于账户管 理,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就新 增募投项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 宁片区五象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注销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 7559****0503 0.00 超额募集资金 本次注销
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 天山电子檀圩园区

2 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7559****0999 118,445,299.45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 本次开立
生产线项目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 7559****0888 72,649,800.00 天山电子檀圩园区 本次开立
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