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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17:01:17 股吧网页版
鼎泰高科: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11 月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发行价为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525,972.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6,474,027.45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22]4431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9,926.9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926.94 万元,另外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23.04 万元,合计置换 10,649.98 万元;(2)2025 年 1-6 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5,443.8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累计利息收入 3,903.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49,347.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六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
银行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
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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