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1371 证券简称:敷尔佳 公告编号:2025-029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00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55.68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2,231,65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889,838.58 元,募集资金净额 2,071,764,561.42 元。
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验
字[2023]00037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101,336,825.72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54,474,283.64 元;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728,347.67 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7,724,466.73 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8,409,697.69 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
费后的净额 2,928,056.21 元,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收益
343,168.92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现更名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6 月、2023 年 7 月分
别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敷尔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营销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营销推广项目”和“研发及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及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银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银行应在付款
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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