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民爆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617万股,发行价格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9,299.0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7 月 3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变更后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6月30
序号 投资项目 金投资额 投资额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
资金(未经审计)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 59,020.56 13,746.14 12,873.87
目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31,151.36 31,151.36 2,823.47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 34,361.77 1,980.78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 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 - 10,912.65 3,108.01
建设项目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40,786.1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状态时间
1 总部大楼及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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