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欢女士、洪昀先生以腾讯会议线上参会。会议召开前后,公司未能与独立董事李永涛先生取得联系,其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外部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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