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7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原规定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1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北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以下简称“本章程”)。
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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