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7:43:44 股吧网页版
北方长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5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
301357,证券简称:北方长龙)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9.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36%。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6.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1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3、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的市净率为5.9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其他制造业(C41)的市净率为3.99,公司市净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
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
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正在实施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0%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索近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拟使用 10,197.86 万元(暂定价)自有资
金及并购贷款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方式共计取得河南众晟 51%股权,其中受让股权的交易对价 4,200.00 万元(暂定价),增资的交易对价 5,997.86 万元(暂定价)。

关于本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 30%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