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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8:55:08 股吧网页版
北方长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54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
301357,证券简称:北方长龙)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陈跃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近期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的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实施的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0%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
北方长龙,证券代码:30135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2025 年 6 月 1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
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
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正在实施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0%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索近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标的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拟使用 10,197.86 万元(暂定价)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方式共计取得河南众晟 51%股权,其中受让股权的交易对价 4,200.00 万元(暂定价),增资的交易对价 5,997.86 万元(暂定价)。

关于本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 30%股权并对其增资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上述交易尚未最终完成,相关风险事项详见《关于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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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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