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名,罗月庭、罗妙成、常晖、刘琳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凯声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 14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郑清勇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郑清勇先生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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