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773,1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5,097,92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73,100 股后的股本
193,324,8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分红总额=193,324,828 股×1.00 元/10 股=19,332,48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19,332,482.80 元÷195,097,928 股×10 股=0.990911 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0911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
的总股本 195,097,928 股扣除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已回购股份 1,743,100 股后的股本 193,354,8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35,48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由 1,743,100 股增加为 1,773,10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 193,324,828 股为基数,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为19,332,482.80 元,分红总额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73,100 股后的 193,324,8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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