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
2、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 号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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