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4.16元/股调整为22.17元/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7月2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28日,经事后复核和更正,公司披露更正后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涛涛车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归属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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