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5-021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6%。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59,342,8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0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16,657,13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92%。
(二)公司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924,5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38,0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共计转增 30,4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6,400,000 股。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685,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6,4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7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3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计7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67.76%。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5 名,分别为邱国良、彭小云、南京凯灵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余江县凯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凯灵格”)、东莞市凯创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凯创”)、东莞市凯林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凯林”)。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国良、彭小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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