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5-040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雯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孙雯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孙雯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雯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孙雯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孙雯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晓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胡晓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胡晓红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晓红,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兰州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兰州大学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法学博士。
1984 年 7 月-2005 年 12 月历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4
年 9 月-2005 年 1 月任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5 年 12 月至今
就职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 年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08 年至今任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至今任江苏省政府参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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