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诺思格合同纠纷案终审胜诉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7月30日晚间,诺思格发布公告,披露其及子公司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杰(WU JIE)与钟大放之间的合同纠纷诉讼已获最终结果,终审胜诉。
该案源于2023年8月,钟大放依据一份显示签订日期为2020年10月21日的《协议书》复印件,起诉要求诺思格、子公司圣兰格及武杰连带支付17989.8176万元。诺思格、圣兰格及武杰经核实确认各方从未签署过该文件,该文件不存在。
2024年9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京04民初142号),驳回钟大放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确认显示签订日期为2020年10月21日的《协议书》,在钟大放、陈笑艳与武杰、诺思格、圣兰格之间不成立。钟大放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4>京民终1186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6月,钟大放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2466号),认定钟大放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法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至此,本案经过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程序,均认定涉案《协议书》不成立。公司表示,该诉讼案件再审立案审查已终结,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未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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