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3 01:14:00 股吧网页版
维峰电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6.52% 拟10派2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301328_0

  中证智能财讯维峰电子(301328)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8亿元,同比增长40.19%;归母净利润5493.22万元,同比增长16.52%;扣非净利润5389.95万元,同比增长14.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4.19万元,同比下降20.81%;报告期内,维峰电子基本每股收益为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4%。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2元(含税)。

  以8月22日收盘价计算,维峰电子目前市盈率(TTM)约为59.05倍,市净率(LF)约2.85倍,市销率(TTM)约8.73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产品为高端精密连接器。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4%,同比上升0.35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2.74%,较上年同期上升0.69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714.19万元,同比下降20.81%;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12.25万元,同比增加5029.5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49亿元,上年同期为-9425.88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20.4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78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的6.4%,上年末为0;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22.5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3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5.7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19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587.5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37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增加1822.9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4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7.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39.4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49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34亿元,占净资产的6.95%,较上年末增加1090.67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499.75万元,计提比例为3.58%。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8.05,速动比率为7.27。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取代了一季度末的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新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林少波、洪涛。在具体持股比例上,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新余德彩玉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63.063.3037不变
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121.881.109027-0.800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98.260.894092不变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57.150.520003新进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4.930.499847新进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9.440.449869-0.123
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37.050.337144新进
东莞市虎门富民科技创投有限公司36.310.33037不变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360.258022不变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25.980.236411新进

  核校:沈楠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