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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9:05:10 股吧网页版
华宝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独立董事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履行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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