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07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方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元
担保业务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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