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赛诺高德”),资助方式为公司向扬州赛诺高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的借款,上述额度在财务资助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 3.2%。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综合考虑公司对扬州赛诺高德的控股地位、公司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能够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且考虑到扬州赛诺高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赛诺高德蚀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高德”)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诺高德的四位自然人股东王友春、王志超、张亮旗和王辉已向赛诺高德提供无息借款合计 9,000.00 万元,故公司未要求赛诺高德其他股东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资助或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孙公司扬州赛诺高德正积极推进与大客户的合作项目,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扬州赛诺高德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 3.2%。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上述额度在财务资助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具体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等。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扬州赛诺高德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持有赛诺高德 49.90%的股份,扬州赛诺高德为赛诺高德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赛诺高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20RUJK4C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王友春
注册资本:12,814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金属蚀刻技术研发;5G 散热片(VC 蚀刻)、笔记本、电脑配件、五金、汽车配件、汽车音响网、汽车内饰件、精密五金件制造、加工,阳极氧化、蚀刻、喷涂、CNC、冲压、PVD 五金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扬州赛诺高德为赛诺高德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赛诺高德 49.90%股权,赛诺高德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及财务总监均由公司委派,赛诺高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赛诺高德间接持有扬州赛诺高德 49.90%股权。扬州赛诺高德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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