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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21:03:08 股吧网页版
新莱福: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沧海四路 4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

2、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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