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进行调整,由 2025 年 9 月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类 是否需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表决结果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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